2021 年第十二届“创新杯”
建筑信息模型(BIM)
应用大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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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贯彻实施住建部《关于推进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的指导意见》(建质函[2015]159号)和中国勘察设计协会《“十三五”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信息化工作指导意见》,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决定今年继续联合欧特克软件(中国)有限公司举办第十二届“创新杯”建筑信息模型(BIM)应用大赛,欢迎有关企业单位自愿报名参加。本次大赛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。

2021年第十二届“创新杯”建筑信息模型(BIM)应用大赛特别在奖项设置上进行了创新与优化,单项奖分为建筑类、基础设施类、拓展类三个大类十五个专项,奖项将按类别分设特等奖、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。

本届大赛注册报名截止日期为2021年4月30日,作品征集时间为2021年4月20日至6月30日。评选活动将在2021年7月至8月进行,2021年9月或10月公布大赛获奖结果。

参赛方式

奖项设置

奖项涵盖建筑类,基础设施类和拓展类三大领域十五个专项

  • 建筑类奖项

    分为居住建筑、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等。

  • 基础设施类奖项

    分为交通工程、铁路与轨道交通、市政工程及水利电力。

  • 拓展类奖项

    分为工程建设专项BIM应用、工程建设综合BIM应用、工程全生命周期BIM应用、拓展应用包括建筑与制造融合以及智慧城市与可持续发展等。

注意事项

  1. 参赛作品均要求使用正版软件设计完成。
  2. 参赛者必须保证作品的原创性,不得抄袭、剽窃他人作品,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。侵权的法律责任概由剽窃、抄袭者承担。
  3. 参赛作品的申报材料原则上不予退还,请参赛者自行保存底稿。

对于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(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、专利申请权等),组委会与参赛者约定如下:

  1. 大赛组委会对所有参赛作品享有如下权利,其他知识产权归参赛者所有;
  2. 对于参赛者在参赛项目中提交的公开资料,大赛组委会享有作品的发表权、展览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,有权保持完整作品或部分作品在媒体上宣传、展示之用;(非公开资料请在提交时注明。)
  3. 大赛期间,对于评审需要等合理目的,组委会有权对作品进行少量复制;
  4. 对于所有获奖作品,大赛组委会相关单位享有免版税的永久性使用权利。该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在广告,市场推广,样品收集归档中,以及/或者为了其他促销的目的,对作品以任何格式或形式,进行使用,复制,传播分发。
  1. 若非特别指出,本规则中:“大赛组委会”指承办“BIM设计大赛介绍”的组委会。
  2. “参赛者”是指按照参赛程序将参赛作品提交大赛组委会的个人。参赛者在提交作品时应当提供真实的个人资料,个人资料失实将会失去其作品获奖机会,并且参赛者须承担相关法律责任。
  3. “参赛单位”是指按照参赛程序将参赛作品提交大赛组委会的个人所在的单位。
  4. “作品”是指参赛者创作的设计作品,不论是否入围,参赛者均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享有署名权。
  5.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,大赛组委会对本次大赛享有最终解释权。
  6. 参赛者一经参赛即视为无条件同意以上各条款之规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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